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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为能活下去,他将整个卑尔居恩的都记在了脑子里,只要谁想要去哪,他都能带路,卑尔居恩的向导很多,有很多人为了抢地盘会打得头破血流,但这个孩子总能找个好地方藏起来,然后第一个出现在商人们的面前,用这种方式赚钱给自己换吃的、换喝的。”
“当然,事情也没有那么轻松,卑尔居恩的人贩子很多,诺克萨斯人似乎很需要奴隶和孩子,他又好几次都差点被骗到诺克萨斯去,好在他演技不错,而且心思灵活,混着混着硬是混到了十五岁。”
“对于恕瑞玛的孩子来说,十五岁已经成年了,向导们终于将他看做了威胁——于是,他开始探索周围的地区,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,用这种方式规避竞争。”
“就这样,孩子成为了少年,少年闯出了名头,成为了当地的万事通,为了能够接下外来人的单子,他学会了十几门语言,包括恕瑞玛各个大部落的土话、诺克萨斯城邦的方言、德玛西亚的雅言、皮尔特沃夫通用语等等,每当别人向他寻求协助,他都会开口问一句‘沙漠认得谁’。”
说到这的时候,锐雯已经知道了故事的主角是谁。
“他有一个梦想,他希望有一天自己能成为大商队的掌柜,雇佣一支巨型队伍、拥有自己的斯卡拉什和多满巨兽,让卑尔居恩的总督都对自己卑躬屈膝,怀着这个梦想,他开始拼命工作,努力赚钱,并打点一切可用的人脉资源,终于闯出了一点名头。”
“也正是在这个时候,他遇见了一个恕瑞玛姑娘——那是在雷克江畔的夕阳下,姑娘的脸颊映着晚霞,十八岁的年纪笑靥如花。”
“他没有犹豫,果断出手,最终在泽瑞玛收获了自己的最宝贵的珍宝。”
“之后,卑尔居恩的卡斯-塞-阿-迪恩先生消失了一年,他将家安在了岩石山谷。”
“两年之后,他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——积蓄在一点点减少,眼见着女儿越长越大、他再次踏上了向导之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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