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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汐恍了恍神,走过去捡起来。
她一步步靠近篮球场,迎面一个瘦高的身影走过来。
“谢谢。”
在对方的注视下程汐皱起了眉头,一声不吭泄愤地把手上的篮球掷在对方身上,气哄哄地说:“混蛋,不用谢!”
在现在看来也有些乖张的举动,程汐突然回忆起来以前的事,好像在学生时候她就没对周铭锐摆什么好脸色,也难怪给对方留下一个态度不好的印象。曾经她也徘徊于自己对于这个新同桌到底是讨厌还是喜欢的心态。对方有一副太好的皮囊,却有着天底下最臭的脾气,自傲,自大,目中无人,一点都不懂审时度势,毫不友善,简直如外星人的飞碟一样横冲直撞地闯入她的世界。但她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在意起他,低头听歌的样子还有那次在公车上替她解围,他抓着她手臂掌心传来的温度。每到课间程汐开始无意识地寻找起他的身影,看到他替别人解题,随意捡起一个被人丢下的空瓶……嗯,他有时会找林雪梦说话,侧着脸露出一点笑意。
那时候程汐才终于意识到自己在嫉妒,嫉妒她最好的朋友,嫉妒于周铭锐喜欢林雪梦,对于自己日渐扭曲,无法自控的感情她感到羞愧而痛苦。
那时候她人生中的难题从来不是考试作业,而是该怎么去掩饰自己的嫉妒心,每次照镜子她都觉得这样的自己面目可憎,她即不可爱也不漂亮,比起校花朋友毫无优势,明眼人也会选择喜欢林雪梦的,她能做的只有把自己的感情包裹起来,一丝都不能透露。白日她照常是林雪梦最好的朋友,周铭锐可有可无的同桌而已。
深夜程汐从仓库里找出高中的同学录,一页页地翻阅着,过去种种如走马观灯,她看到林雪梦给她写的要做一辈子的朋友,有喜欢的人要第一个告诉对方,永远坦诚,没有秘密。程汐失笑,反问自己又有哪一个做到了。她翻到最后一页,是留给周铭锐的,他只留下一句再见,来日可期。
“来日可期?”程汐默念了一句,有些疑惑。
她随手拍下发给周铭锐问他是什么意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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