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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与法的较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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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章 客从晚阳来 (8 / 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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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以上协议,双方共同遵守。若乙方违约,甲方有权将赠款撤回;若甲方违约,乙方有权索取赔偿。
九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,不受任何一方人员更迭或其它变动的影响。
甲方:陈娜玛丽
乙方:晚阳县人民政府于少春
晚阳县晚阳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丁文章
1992年7月21日于晚阳县城
白纸黑字,大红印章,足见这份协议书的份量。刘区长捧着,问道:
“这于少春是什么人?”
“晚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”
“这丁文章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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