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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天已经过去很久,但那一刻的顾拙觉得许常稚的指甲适合樱粉色。
进入深眠状态的安王将一半的脸陷进被褥,露出来的那部分饱满光洁,近看能看到一些细小的、淡色的绒毛。明珠生晕,上天是存在偏爱的,有的人光光是睡下,都能透露出一种岁月静好的安然来。
如果它能够长久保留下来就好了,顾拙想,如果小鸢愿意。
之后归鸟开始鸣叫,红蜻蜓扇动着翅膀绕着许常稚飞舞,或许是将他的面颊认做荷尖,为采那一抹藕色它执意往许常稚的脸上停。
顾拙伸手驱赶,不经意碰到那双卷翘眼睫,被惊扰的睡美人迷蒙地睁开眼睛,黑珍珠似的瞳孔泛着润光。“吵醒你了。”顾拙半跪在床前给许常稚看蜻蜓赤色的肚腹,一板一眼地告状:“是它打扰。”
“放了它吧。”许常稚好半天才看清那是一只挣扎的河喜,随后他背过身去笑将责任堆在小动物身上的顾拙。肩胛骨一抖一抖,曼妙的姿态像一只翩跹的蝴蝶。
“小鸢。”顾拙用放飞蜻蜓的手轻轻碰了碰他极敏感的胳肢窝,在对方宛若银铃的笑声中把他抱起来给他穿鞋。
“出发吧。”彻底醒来的许常稚穿回男装,万千乌丝被高高挽起,露出一张艳媚和清纯交杂的脸来,“外面真的好热闹!”
他们不常在城里走动,被商贩们当成外面来的公子。顾拙稳沉,他们就视他为兄长,许常稚贵气,他们就觉得那是被精细惯养的弟弟。
顾拙满意他与许常稚间年龄的转换,而许常稚也因为商贩们都先给自己介绍好东西不再做计较。他太像羊羔,好奇心旺盛又比其他人都胆小,最后商人没有想着要狠赚一笔,反而因为怜爱近乎是哄孩子似的往许常稚那里塞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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