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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原汁原味的就是和硕特汗国使用的版本,虽然也增增减减的,但基本的思想不便,一共一百二十条法令,简单粗暴。
除了这些源流出自蒙古,实际已经进行帝国化改革的法律,还有两部不变的法律,一个是黄教的教法,这是藏地黄教管理僧侣的,而另外一部则比较重要,是《十三法典》,这法典是五世上人根据藏巴汗《十六法典》制定的,简单来说,抄的。
相比前者,少的三条是关于军队和军事指挥的,原因在于黄教势力不拥有真正的军队,自然也就删除了。
这法典与《蒙古-卫拉特法典》一个尿性,充斥着特权、剥削和酷刑,根本不符合帝国的宪法精神。
学习法律是帝国所有教育机构的必选课程,归化学堂出身的厄齐尔自然也不例外,甚至更要重要,毕竟外藩子弟将来是要回去当领主的。只不过厄齐尔实在不是学习的料,外藩子弟,尤其是这类比较特殊的外藩子弟,结业考试具备操作性。
“厄齐尔,你怎么看起这些东西了?”澹台云风不解问道。
厄齐尔关上了房门,说道:“我感觉用的上。”
澹台云风轻轻点头,轻拍他的肩膀,抱住了厄齐尔,厄齐尔有些诧异,他在帝国多年,知道汉人是比较含蓄的,比之草原民族尤其如此,别说朋友,就连父子和兄弟都未必拥抱,当男人拥抱男人的时候,肯定出事了。
“怎么了,老澹,出什么事了?”厄齐尔问道。
“我从日喀则回来,你的父亲,朋楚克大汗被人毒杀了。”澹台云风尽可能用和缓的语气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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